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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OC 9 大獲利模式

教育是一種產業,是全世界最大的生產行業,產品就是知識

線上教育產業有 3 大類別,即內容提供商、平台營運商、技術提供商,「內涵提供商是由出版業者、教育機構、學校、MOOC,或是老師、個人工作室提供內容;平台營運商則是整合資源和流量,例如騰訊可以直接在入口網站招商,透過流量吸引群眾報名上課;技術提供商則是透過新型研發與技術創新,提供解決方案與技術工作。」而其營運模式也可分為 3 大類,即:B2C、C2C、B2B2C。

上述兩組可交織成 9 個獲利模式,分別為:賣內容、提供解決方案、賣工具、賣入口、賣廣告、賣加值服務、賣資源、賣數據、賣預期。而每一家公司不會只單獨運作一種模式,更常見的情況是一個組織同時存在多個模式。個別模式的內容如下:

賣內容:教育產業中最直接的一種模式,販賣課程內容與相對應的服務。收費模式為 2B、2C。
提供解決方案:技術提供商為教育機構建置平台或系統,提供技術支援來獲取收入,獲利模式為 B2B2C,「2015 年於中國上海與北京參加線上教育展時,裡面有 30~40 家廠商,其中只有 2~3 家做內容,大部分都是系統提供商。系統提供商是透過租售系統的方式服務內容廠商。」游弘宇說。
賣工具:收取軟體安裝費或使用費,可能為安裝時收取一次性的費用,或依使用的期限收費,常見於收費類型的 APP。
賣入口:平台向入駐的廠商收取上架費或是銷售拆帳,常見於議價能力強的平台。例如:淘寶教育、騰訊教育。
賣廣告:網路的網頁廣告版位販賣,是網路產業的常見模式,但目前並非網路教育的主流模式。
賣加值服務:基礎服務免費,加值服務收費,「例如上課不用錢,可是拿證書證照要付錢。例如教育創業者如何在線上開課及如何製作電子書、製作教學影片等開辦授課服務」,提升學校知名度有利招生
賣資源:透過政府或是教育相關部會的預算,取得政府補貼的模式,包含:B2B2C、B2G2C。
賣數據:販賣使用者的相關數據,或是賣數據分析的結果。
賣預期:以商業模式的想像空間吸引創投投資,以獲得經濟上的支持。